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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17项)
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
设置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
中介服务时限 |
收费标准 及依据 |
行政审批项目实施机关 |
区审改办意见 |
备注 |
1 |
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表)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第七条 |
合同约定 |
节能审查不收费;编制节能评估报告文件编制费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列入项目概预算(第八条) |
区发改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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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审查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三条第(二)项;《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长政办发〔2004〕52号);《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政发〔2012〕21号)第五条、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 |
合同约定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2000〕湘价房字第95号) |
区发改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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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 |
教师资格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 |
《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五条;《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一条 |
8个工作日 |
医院体检收费标准 |
区教育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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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物业项目维修和更新、改造的检测、鉴定报告及工程造价审核 |
物业维修资金使用审批(3万元以下) |
《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 第二十四条第一项;《关于印发<应急情况下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意见>的通知》(长物维政字[2014]1号) |
合同约定 |
市场调节 |
区城乡建设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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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区投区建项目施工图审查备案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第十一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三条;《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合同约定 |
《关于重新发布施工图审查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5]861号 |
区城乡建设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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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编制社会组织成立、变更验资报告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九条第(四)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8号)第六条第五款、第十二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十一条第(三)项 |
合同约定 |
市场调节 |
区民政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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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编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第六条) |
合同约定 |
市场调节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
区环保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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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环境监(检)测 |
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 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闲置审批 |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第二十一条;《湖南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湘环发﹝2003﹞124号)第十六条;《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发﹝2015﹞28号);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第二十四条 |
合同约定 |
《关于重新审定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服字﹝2001﹞18号);《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20号) |
区环保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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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出具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或者评价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二十三条 |
合同约定 |
市场调节 |
区卫计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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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出具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
《放射诊疗许可证》核发(一级以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诊所和门诊部放射诊疗许可证核发)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 |
合同约定 |
市场调节 |
区卫计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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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证明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第十条;《湖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湘卫监督发﹝2011﹞27号)第六条; |
合同约定 |
市场调节 |
区卫计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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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
(助理)医师、护士及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5号)第七条;《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第七条、第十一条 |
合同约定 |
市场调节 |
区卫计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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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 |
机动车维修经营、道路运输站(场)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1号)第二十条 |
即时 办理 |
《关于明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服〔2014〕87号) |
区交通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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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道路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 |
机动车维修经营、道路运输站(场)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2014年第 5 号)第十六条 |
即时办理 |
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面向全国北斗运营服务商招标的“湖南省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的招标(采购编号:(2013G)0126号) |
区交通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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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编制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除经营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 |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二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三)项;《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十三条 |
合同约定 |
《湖南省安全评价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2014]91号) |
区安监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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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实时造价评估 |
拆除、改造、报废人防工程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六条;《关于核定人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4]60号) |
合同 约定 |
《关于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 |
区人防办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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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施工图技术审查 |
拆除、改造、报废人防工程审批 |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号)第四条至第六条、第十五条、第二十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六条 |
合同 约定 |
《关于重新发布施工图审查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5]861号) |
区人防办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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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长沙市开福区政府部门规范调整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8项)
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
设置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
中介服务时限 |
收费标准 及依据 |
行政审批项目实施机关 |
区审改办意见 |
1 |
初步设计概算审核 |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审查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20个工作日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2000〕湘价房字第95号) |
区发改局 |
审批机关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核,纳入行政审批程序 |
2 |
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 |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三条第(二)项 |
20个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湘价房字[2000]95号) |
区发改局 |
审批机关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纳入行政审批程序 |
3 |
项目申请报告评估 |
权限内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24个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湘价房字[2000]95号) |
区发改局 |
审批机关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项目申请报告评估,纳入行政审批程序 |
4 |
招标代理 |
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合同约定 |
市场调节 |
区城乡建设局 |
可以由申请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5 |
环境应急 预案编制 |
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闲置审批; 危险废物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备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第八条 |
合同约定 |
市场调节 |
区环保局 |
参照国务院处理模式,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6 |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编制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第十九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第十一、十二、十三条 |
合同 约定 |
《关于重新审定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服务重新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服〔2001〕18号);《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20号) |
区环保局 |
参照国务院处理模式: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或调查报告(表)编制。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环保验收监测或调查 |
7 |
编制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离任审计报告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
合同约定 |
市场调节 |
区民政局 |
参照国务院处理模式,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8 |
编制社会组织注销、清算报告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七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8号)第十八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二十一条 |
合同约定 |
市场调节 |
区民政局 |
参照国务院处理模式,不须要求申请人提供社会组织注销清算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注销清算审计 |
附件三:
长沙市开福区政府部门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3项)
序号 |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
设置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
中介服务时限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行政审批项目实施机关 |
区审改办初审意见 |
取消 原因 |
备注 |
1 |
财务审计报告 |
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等初审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十四条第(四)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 |
合同 约定 |
市场调节 |
区城乡建设局 |
取消 |
上级已取消 |
《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 |
2 |
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编制 |
实施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 |
合同 约定 |
《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湘价服〔2010〕183号);《湖南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湘价服[2011]203号) |
区教育局 |
取消 |
上级已取消 |
《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 |
3 |
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 |
道路营运客货车辆二级维护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四十四条;《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4号)第二章、第三章 |
即时 办理 |
《湖南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收费标准》(2013版) |
区交通局 |
取消 |
上级已取消 |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附件3的第16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