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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

撰写时间:2017-09-25稿件来源:区财政局

关于2016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

 

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洪山管理局,青竹湖生态科技(产业)园管委会,金霞保税物流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长沙市开福区财政公共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开财发〔20124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区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16年区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价工作概况

20163月至12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遵循有关规定,通过确定评价对象、调研项目情况、收集项目资料、开发评价指标、培训评价人员、实施现场评价、审核评价报告等一系列规范程序,从资金分配使用、资金分配程序、资金监管、财务管理、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采取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相比较、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区13 家单位 20 个财政支出项目(含部门整体支出)实施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16 亿元,评价范围覆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节能环保、政府采购和市政管理等重点支出领域和民生领域,并得出了各项目绩效评价得分和等次,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财政项目支出总体绩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提供了有益参考。

二、项目评价结果和等次

财政绩效评价采取计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满分值为100分,根据汇总得分确定评价考核等次,即:90分以上为“优”,80-90分为“良”,70-80分为“中”,60-70分为“低”,60分以下为“差”。经过综合考评,20个项目中评为“优”等的项目 2个,占10 %;评为“ 良”等的项目18个,占90%。(各项目综合评分和等次情况见附件)

三、项目总体绩效情况

在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区纳入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的公共项目总体评价良好,资金使用较合理,公众满意度较高,绩效水平较好,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公众、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城市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基本实现了财政支出的预期绩效。但是,也有个别单位绩效意识薄弱,重分配轻监管、重投入轻产出的现象仍比较突出,资金管理欠规范,特别是部分专项资金未真正实现专款专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强化绩效评价的导向作用,完善“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机制,进一步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一步应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迅速整改落实。相关单位要针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责任,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以后年度评价该项目将重点检查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情况,如未改善,对重复出现的问题加大扣分力度。

(二)应用评价结果。相关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充分应用评价结果,将其转化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具体行动。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至项目单位,并在部门内部进行通报。要将评价结果作为分配项目资金的部门内部考勤的重要依据。

  (三)建立长效机制相关单位要在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特别是主管单位需切实加强对项目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

附件:2016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和等次表

 

 

开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2

 

 

 

附件:

2016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和等次表

序号

项目

评价单位

项目金额(万元)

评分

等次

1

部门整体支出评价

捞刀河街道罗汉庄村

192.67

82.3

2

部门整体支出评价

捞刀河街道办事处

2281.7

84.5

3

部门整体支出评价

区市政局

4254.93

81.67

4

临时救济

区民政局

170

82.67

5

居家养老

区民政局

185

81.33

6

执法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区人民法院

519

80.1

7

节能减排

区发改局

110

89

8

学生健康饮水经费

区教育局

160

91.41

9

部分教育专项支出

区教育局

1163

87.27

10

全民健身经费

区文体新局

116

84.74

11

药物补贴

区卫计局

500

82.67

12

中央空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170

83.3

13

电子政务信息建设专项

区电子政务中心

1333

85.37

14

安全生产专项

区安监局

300

82.33

15

涝湖垸大堤整治工程

区农水局

151

90

16

森林防火专项

区农水局

90

81

合计

11696.3

 

 

备注:部分教育专项支出包含:1)教育强区学校建设专项经费、2)均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经费、3)农村学校危改专项经费等三个教育建设资金项目、4)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5)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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