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6年11月8日在开福区第四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长沙市开福区财政局局长 刘 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查批准。
一、预算调整的主要原因
“营改增”是继2009年增值税转型之后,我国税收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5月1日全面推开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后,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营改增”后调整了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比例,营改增政策对预算年度执行中的财力存在较大影响。同时,年度内支持产业升级、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和社会事业、津补贴和工资政策的调整等事项所需资金年初没有预算安排,需要调整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调整的建议。根据1-9月全区财政收入的完成情况并结合后段收入形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由年初预算的55.68亿元调整为46.34亿元,较年初预算减少9.34亿元。其中,区级税收收入调整为26亿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7亿元。
(二)支出调整的建议。按照预算支出调整的原则,年内可调减的项目47860万元,年内需调增的项目21967万元。
分科目的具体调整建议如下:
1、建议减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71万元,主要是由于预计全区非税收入将较年初减少,按照非税收入财政体制相应地减少了非税收入返还性支出。
2、建议增加公共安全支出670万元,主要是增加消防设备更新经费、政府专职消防员和联合武装巡逻专项保障等经费。
3、建议增加教育支出5147万元,主要是新增招聘合同制教师经费及教师津补贴调整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4、建议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万元,主要是增加全区残疾人事业专项和居家养老购买服务经费。
5、建议增加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224万元,主要是增加孕产妇免费筛查经费、新生儿疾病筛查经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退休人员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6、建议增加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40万元,主要是增加城管考核奖励和二环线收回自行维护车辆购置等经费。
7、建议增加农林水事务支出863万元,主要是增加水毁工程修复及土地确权颁证登记等工作经费。
8、建议减少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2240万元,主要是政府债券置换后区本级及各平台的银行贷款还款减少。
(三)财政支出平衡情况。根据上述财政支出调整建议,预算调整后2016年全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级专项追加)合计为588407万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63440万元,加上市财政结算财力1893万元、新增债券财力6700万元、营改增税收基数返还4.71亿元(营改增税收基数返还测算数,实际以年底结算到位情况为准),加上调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亿元,调整后可用财力合计588782万元,收支相抵,预留结余375万元;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四)政府债务相关情况
2015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20.09亿元。2016年我局向省财政厅争取到位新增债券9800万元,争取到位置换债券8.08亿元。截至9月底,我区政府债务余额为22.03亿元,我区政府债务没有超过省厅下达的22.47亿元的债务限额,处于绿色安全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后段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形势的预测,建议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任务由年初预算512万元调整为104万元,调减408万元,主要是春景园林项目承接的减少和2016年青竹湖湘一学校改扩建导致该校本年利润下降。相应的减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104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面对我区财税工作任务越发艰巨和繁重的压力,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预算法》,依法强化收入征管,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深化财税改革,确保收支平衡及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完成,为“升级发展,成就北富”作出新的贡献。